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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9部分(第1页)

而又大方,活泼而又稳重,皮肤黝黑却妩媚动人。

他挺起身子,偷偷地摸了摸折刀,跟在那女郎后面,去寻求他心目中的女人,去寻求这种刺激,即便不是正面相遇,也好像给他带来光明,把他俩联结在一起,把他挑选出来,似乎那随意响起的辚辚车声透过神圣的手,轻轻地唤他的名字,不是叫彼得,而是他私下里称呼自己的小名。她戴着白手套,耸耸肩膀,叫一声“你”,只叫一声“你”。尔后,当她走过科克斯珀街上的登特商店时,风儿吹动她薄薄的长披风,散发出泛爱万有的仁慈,以及惆怅的温存,仿佛要张开双臂,去拥抱疲惫的众生……

然而,她尚未嫁人,她年轻,很年轻,彼得思忖;他看见她戴一朵红色康乃馨,穿过特拉法尔加广场,当下花朵又在他眼中燃烧,使她的嘴唇显得猩红。她在街边等待。她身上有一种尊严,不像克拉丽莎那么世故,也不像她那么富裕。她开始行走时,彼得在心里琢磨:她是否体面呢?相当聪敏,生着蜥蜴那样吞吐自如的舌头,他想(他必须幻想,必须来一点儿小小的乐趣),她有一种冷静等待的智慧,才思敏捷的机智,而且,并不炫耀。

她走动了,她穿过街道,他紧跟着她。他决不想令她窘困,但是,如果她停下来,他会说:“来尝一客冰淇淋吧。”她会十分简单地回答:“好吧。”

可是,街上其他行人拦在他们中间,挡住了他,也遮住了她。他紧随不舍。她变幻莫测。她脸上泛起红晕,眼中闪出嘲弄的神色。他觉得自己是个冒险家,放荡不羁,眼明手快,胆大包天,是个地道的罗曼蒂克海盗(昨夜刚从印度归来),把所有那些繁文缛节置之脑后,对橱窗里陈列的黄色晨衣、烟斗、钓鱼钩都不注意,也不理睬什么体面喽、晚宴喽、背心下面穿白色紧身裤的衣冠楚楚的老头喽。他是个海盗嘛。她继续在他前面走,穿过皮卡迪利大街,走上摄政街,她的披风、手套和肩膀与商店橱窗里的穗子、花边和羽毛披肩交融在一起,构成华丽和奇异的气氛,它渐次缩小,从店里飘到街上,犹如夜晚摇曳的灯光,照射黑暗中的树篱。

她欢笑地穿过牛津街和大波特兰街,转入一条小路,这当口,就在这当口,那关键的时刻即将来临,因为她这时放慢步子,打开手提包,朝他的方向瞟一眼,但并不注视他,那是告别的一瞥,既概括了全局,又得意扬扬地把它永远抛开。她已把钥匙插进锁眼,打开了门,消失得无影无踪!克拉丽莎的声音在他耳边回响:记住我的宴会,记住我的宴会。眼前这房屋是那种单调的红房子,悬挂着花篮,敢情是寻花问柳的青楼吧。这一番艳遇就此告终。

“反正,我尝到了甜头,”他想,一边抬头看那摆动的花篮,里面栽着淡色天竺葵,心里想,我尝到了甜头。然而,他的乐趣——一下子粉碎了,因为他自己也很清楚,那多半是想入非非,与那姑娘开的玩笑只是空中楼阁,纯属虚构,他自忖,正如人们想象生活中美好的一面——给自己一个幻觉,虚构出一个她,创造一种美妙的乐趣和其他什么的。可是,所有这一切都无法与人分享——它已被粉碎,这很奇怪,却千真万确。

他转身走上大街,想找个地方坐下,等待一会,再到林肯法律协会去——到胡珀—格雷脱莱事务所去。眼下该上哪儿呢?无关紧要。就沿着这条路往摄政公园方向走吧。他的靴子踩在人行道上,橐橐地响,好像说“无关紧要”,因为时间尚早,依然很早呢。

况且,今儿早晨多美呀。街上到处洋溢着生活的气息,恰似一颗健全的心脏在跳动。没有笨拙的摸索,没有优柔寡断。汽车精确地、准时地、悄无声息地疾驶,急转,及时在门口停下。一位姑娘下了车,她穿着长丝袜,头戴羽饰,体态轻盈,可他并不感到她特别魅人(因为他已尝过甜头了)。彼得从打开的门口向大厅里望去,令人肃然起敬的管家、棕黄色的中国种小狗、黑白相间的菱形格子地板,白色帷幔迎风飘拂,这一切他都赞赏。归根结底,伦敦有一种独到之处:社交季节,社会文明。他出身于一个体面的盎格鲁(42)—印度家庭,他的家族至少有三代之久都管辖一个次大陆(虽然他厌恶印度、帝国和军队,奇怪的是,他想,我对于这些竟会有这样的感情)。有时候,文明,即便是这种文明,也会使他感到亲切,好像是他的私有物;有时,他会为英国而自豪,也为管家,为中国种的小狗,为安逸的姑娘而自豪。他知道这很可笑,可是这种感觉依然存在。那些医生、实业家以及能干的女人忙于他们的事务,他们都准时、机灵、强壮,似乎都值得他钦佩,他们是一些可以信赖的人,是生活艺术中能急人所难的伴侣,由于种种原因,眼前的景象确实令人十分满意;他要在树荫下坐一会,抽一支烟呢。

那边是摄政公园。不错,小时候他曾在摄政公园漫步——真奇怪,他想,怎么老是想起童年情景——兴许是见到了克拉丽莎的缘故,因为女人比我们更多地怀念过去,他寻思,她们把自己与一个个地方联系起来,与她们的父亲血肉相关——每个女人总为自己的父亲骄傲。布尔顿是个好地方,非常之好;不过,他想,我和她父亲、那老头怎么也合不来,有一天晚上,跟他吵得很厉害——争论一件事,究竟是什么,记不清了,大概是关于政治吧。

是的,他记得摄政公园:笔直的大道,左边的小屋里出售气球,园内有一座怪里怪气的塑像,上面还有铭文哩。他要找一个空座位。他不愿被询问时间的人打扰(他觉得有点睡意蒙眬)。只见一位头发灰白、上了年纪的保姆,身旁童车里的婴儿已安睡——那儿他能找到最好的座位,便在保姆坐着的椅子的另一头坐了下来。

忽然,他想起伊丽莎白走进房里、站在母亲身边时的情景,她的模样很别致,长得身材颀长,差不多已完全发育,称不上美貌,只能说漂亮,至多才十八岁吧。或许克拉丽莎与伊丽莎白关系并不好。“这是我的伊丽莎白。”——为什么那样说——为什么不简单地说“这是伊丽莎白”呢?——就像大多数母亲一般,企图掩盖真相而已。她过于相信自己的魅力,他想,她太自负了。

浓郁柔和的雪茄烟雾渗入他的咽喉,带来凉爽之感;他把烟一圈一圈吐出,烟雾放肆地在空中凝集一会儿,蓝色的烟圈缭绕着——我今晚要找个机会,单独与伊丽莎白谈一谈,彼得心里打算——过了片刻,烟雾开始晃动,变成沙漏形,顶端尖细,渐渐消失了;烟雾的形状极为古怪,他想。突然,他闭上眼睛,费力地举起手把沉重的烟蒂扔掉。他的脑海里闪过颤动的树枝、孩子们的话声、零乱的脚步声,以及过往的行人、车辆或高或低的轰鸣,仿佛有一把大刷子,把这一切都平稳地扫入他的脑海。他越来越沉下,沉下,终于深深地陷入羽毛般柔软的梦乡中。

头发花白的保姆重新拿起织针,彼得·沃尔什坐在她身旁温暖的座位上,打起鼾来。她穿着灰布衣裙,双手始终不倦地、平静地织着,看上去好像捍卫睡眠者权利的使者,又像一个精灵,黎明时分出现在天空与枝条构成的树林中。他好似孤独的漫游者,出没于小街深巷,触动了野蕨草,碰坏了大毒芹,蓦地抬头望去,只见道路尽头一个硕大的身影。

也许因为深信自己是个无神论者,所以,当他偶尔像教徒那样,感到异乎寻常的激奋时,自己都觉得诧异。他想,除了思维,我们身外别无他物;那是一种愿望,渴求安慰与解脱,也渴求某种力量,能超越芸芸众生,那些可悲的侏儒,那些孱弱、丑陋而胆怯的男男女女。假如他能设想这种力量,赋予它女性的形态,那么,从某种程度上讲,她就存在于世上;他边思索边沿着小径彳亍,仰望苍穹和树枝,并迅速赋予它们女性的特征;又惊奇地注意到,她们变得分外端庄,仪态万方;微风吹拂枝桠,随着暗淡的树叶颤动,她们散播出仁爱、悟性和恩惠;过了一会,她们忽然飞腾上升,纵情狂欢,玷污了虔诚的外衣。

正是这种幻觉,仿佛给孤独的漫游者带来装满果子的锥形大口袋,或在他耳边喁喁细语,犹如海妖的歌声在翠绿的波浪上回荡,或像一束束玫瑰花,向他迎面拂来,或如苍白的面孔浮出水面,引得渔夫在巨浪中使劲泅游,要去亲昵一番。

正是这种幻觉永无休止地浮现,伴随着真实,却把她们的形态置于真实之前,使孤独的漫游者时常慑于她们的魅力,夺去他对大地的知觉和归去的愿望,给予他大致的安宁作为补偿,似乎(他走入林间曲径时就认为)所有这一切生存的渴望都单纯之极,万千事物融为一体,而这幻影,由天空和枝桠构成的形体,从汹涌的大海中升起(他年岁已大,五十出头了),宛如从波涛中可能推出一个倩影,通过她那高贵的手,倾注仁爱、悟性和恩惠。他兀自思量:让我们永不返回华灯之下吧,不再重返客厅,永不读完自己的书,再也不磕掉烟斗里的灰,再也不按铃唤特纳太太收拾杯盘;就让我勇往直前,赶上那硕大的幻影吧,她一昂头便会把我举到她的飘带之上,让我和其他一切都化为乌有哩。

幻觉便是如此。孤独的漫游者很快踅出树林,那边,一个老妇人来到门口,举起手遮在额上,白围裙被风吹起,她也许在等待他归来吧。她似乎(看上去脆弱,其实强有力)要越过沙漠,去寻找她失去的儿子,寻觅一个被毁灭的骑手,去充当人间纷争中死去的儿子们的母亲。因此,当孤独的漫游者沿着村中小街踽踽而行时,妇女们站在那儿编织,男人们在园子里挖土,黄昏似乎预示着不祥;人们伫立不动,仿佛他们知道并且无畏地等待一种令人悚然的厄运,它即将把他们彻底毁灭哩。

室内,在食品柜、桌子、放着天竺葵的窗台这些普通物品之间,女房东弯下身子,拿掉桌布,此时,她的身影在灯光下猝然变得柔美,成为可爱慕的化身,使我们不由得想拥抱她,只是因为想起了人情的冷漠,才克制了。她拿起果酱,放入食品柜:

“今晚没有事了吗,先生?”

可是,那孤独的漫游者向谁答复呢?

在摄政公园里,那位上了年纪的保姆就这样在熟睡的婴儿身边编织,彼得·沃尔什就这样打着鼾儿。忽然,他猛地惊醒过来,喃喃自语:“灵魂死啦。”

“上帝啊上帝!”他大声自语,伸展四肢,睁开双眼:“灵魂死啦。”这四个字同他梦见的某一个情景、某一个房间,以及某一段往事有关。梦境中,那情景、那房间和那一段往事变得更清晰了。

那是在九十年代初的一个夏天,在布尔顿,当时他正疯狂地爱着克拉丽莎。房间里有许多人,大伙喝完了茶,围坐在桌边说笑,房里洒满了橙黄色灯光,烟雾弥漫全室。他们在议论一个附近的绅士,他娶了女仆为妻,那人的名字他已忘却。总之,那人娶了女仆,还把她带到布尔顿来拜访——糟糕透顶!她浑身艳装,简直可笑。克拉丽莎学她的样子,说她像只“白鹦”。而且,那女人叽叽呱呱,唠叨个不停。克拉丽莎模仿她说话的样子。后来有人说——那是萨利·赛顿——要是知道她在婚前已有过一个孩子,是否会影响感情?(当时,在男女混杂的场合提这样的问题是够大胆的。)眼下,彼得脑海中重新浮现克拉丽莎当时的模样:她的脸顿时涨得通红,而且不知怎的扭曲了,她说:“哎,那我再不能跟她说话了。”这一下,坐在茶桌四周所有的人似乎都显得坐立不安,令人十分难堪。

他并未由于她计较这一点而责怪她,因为在当年,像她那样成长起来的女孩子什么也不懂。但是,她的姿态叫他生气:她胆怯而又严厉,傲慢而又拘泥。他本能地说了句“灵魂死啦”——她的灵魂死了——从而给那时刻一个特定的意义,这是他惯常的行为。

每个人都忐忑不安。当她说话时,每个人似乎都卑躬屈膝,然后挺起身来,显得异样。他还记得,萨利·赛顿当时活像个调皮的孩子,腓红着脸,俯身向前,想说话而又害怕。克拉丽莎确实会把人唬住的。(萨利是克拉丽莎最要好的朋友,常住在布尔顿,人很可爱、漂亮,皮肤黝黑。那时,她被认为是个十分大胆的女子,他经常给她抽雪茄烟,她就在卧室里抽。她不知是和什么人订了婚还是同她家里人吵了架,总之,老帕里对他俩都不喜欢,反而使他们的友谊加深了。)尔后,克拉丽莎站起来,脸上还带着对大伙生气的神态,借故独自离开了。她打开门时,那只毛茸茸的大牧羊狗跑了进来。她狂喜地搂住了狗。彼得觉得她好似在对他说——他知道这一切都针对着他——“我知道,你认为我刚才说的关于那女人的话非常荒谬,可是,你瞧我多么富于同情心啊,瞧我多爱我的罗勃(43)!”

他和克拉丽莎总是不必交谈便能息息相通,她能立刻感觉到他在批评她,于是她会作出一种明显的表示为自己辩解,就像这一回在狗身上大做文章——然而,从来都骗不了他,他总能看穿克拉丽莎。当然他并不则声,只是闷闷不乐地坐着。他们之间的争吵往往这样开端。

她关上了门。顿时他变得异常抑郁。一切都显得徒劳——继续相爱,继续争吵,继续和好,有什么用呢?!他独自信步走去,在户外小屋与马厩之间漫步,观看马匹。(那地方简陋得很,帕里一家从不富裕,不过总有马夫和小马倌当差——克拉丽莎酷爱骑马——还有个老车夫——他叫什么名字?——还有个老保姆,他们叫她老穆迪或老古迪那样的名字。人们被领到一个小房间里去看她,里面放着许多照片和鸟笼。)

那天晚上糟透了!他越来越感到郁闷,不仅为那件事烦恼,而是为了一切。更糟糕的是,他不能见到她,不能向她解释,不能把事情说清楚。他们的周围总是有外人——她却装得一如往常,好像什么也没发生似的。那便是她的可恶之处——这种冷漠、这种无动于衷,深深埋藏在她的心底;今天早晨,他和她谈话时又感到了这一点,她的内心深不可测。可是天知道他是爱她的。她有一种奇异的魅力,能拨动人的神经,对了,能把人的神经拴在琴弦上拨弄。

为了让别人意识到他在场,他故意很晚才去吃晚饭,坐在老帕里小姐旁边,就是海伦娜姑妈,帕里先生的姐姐。按理说,她是晚餐的主妇。她披着白色开司米围巾,头靠着窗子,是一位令人望而生畏的老太太,对他却挺和气,因为他曾给她找到一种稀有花卉。她热爱生物学,老是穿着厚皮靴,背上黑色铅皮标本箱,出外采集标本。彼得在她身旁坐下,默默无言,一切事物似乎都从他身边溜过,他只是坐在那儿吃东西。晚饭吃到一半时,他才第一次迫使自己向克拉丽莎瞟一眼。她正和一个坐在她右边的青年交谈。猝然,他有一种预感:“她将会嫁给那个人,”他自言自语。那会儿,他甚至还不知道那人的姓名呢。

达洛卫正是在那天下午光临的。克拉丽莎称呼他“威克姆”,一切便由此开端。有人把达洛卫带来作客,然而克拉丽莎记错了他的名字,把他称作威克姆,介绍给每个人。最后,他说:“我叫达洛卫!”——那是彼得对理查德的第一个印象——一位举止局促的金发青年,坐在躺椅上,脱口而说“我叫达洛卫!”萨利对这件事念念不忘,从此老是称呼他“我叫达洛卫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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