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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1部分(第1页)

了,她真的不在了。我找不到她的,我这么提醒自己。但像我两个月前说的那样,我知道,其实小姐已经回来了……

等等,今天是几号?19号?按阳历算,今天小姐已经死了整整两个月了。怪不得她晚上要来找我。这两个月来她一直都是游魂,这对像她这样出身的人来说真是件耻辱的事。

看着老爷离开,我又回到了床上。回忆着过去与小姐的点点滴滴,她的音容,她的笑貌。回忆很快就到了两个月前的那一天,她快乐地跳着,笑着,然后就是血……我似乎真的听到了小姐的声音,真的看到她就在我的眼前。可能是回忆过于伤心了,我合上含泪的眼睛,再睁开时,我简直不敢相信眼前的情景,于是我再次合上了眼睛,再次睁开。这时我信了,我痴痴地看着外面,一件红色的旗袍在院子里飘了起来。几乎与此同时,我听到老爷与夫人叫喊着从后院里出来,他们喊着小姐的名字,哭声震天。那衣服就是小姐与我出去的时候穿的那件。我看清了之后,一点也不感到惊奇,像我说的那样,小姐其实早就回来了。虽然不久就有个丫鬟出来承认那旗袍是她的,晾在走廊里被风吹落了,可我对小姐已经回来了这事一点都没有怀疑。

小姐第一次回来是3月22日。按中国人的习俗,三日坟是很重要的。那天晚上,趁老爷、夫人还有那些可有可无的家丁都睡着了,我拿着一瓶白酒,几沓纸钱来到大街上。大街上没有什么人,那时已经是半夜了,连月亮也不知道躲到哪里睡懒觉去了。路上黑得很,但我很快就适应了黑暗。

我打开酒,在地上画了个圈,然后开始念叨一些好话,希望她能原谅我,我还写了封信,无非就是忏悔之类的内容。我不敢把我对她的爱写下来,那样的话就太可笑了。她看了那些爱慕的词语会怎样地鄙视我呢?在坏人面前保护不了她不说,还放弃使她得救的机会。啊,即使是一般人也不会这么做的呀!为了给自己点颜面,我放弃了把自己心里的爱说出来的机会。这些爱意在我的胸口堆积、挣扎,嘲笑我、斥责我,我无法把它们发泄出来,只好忍受它们在我心口腐烂,那腐烂的感觉和味道让我痛苦不已,却无处诉说。

整个过程都很顺利,看着烧着了的黑糊糊的、比黑暗还黑的纸钱随着火的热气在空中上升、飞散,最后旋落,我却没什么踏实的感觉,似乎在玩烧纸的游戏。没等纸钱都烧完,我就回来了。来到门口,我听了听里面的动静,我可不希望恰好从里面出来个冒失鬼,碰了面我们还要彼此解释。里面很静,连鼾声都听不到。夜凝重得有些沉,院子里的静是一种非人的静,虽然我知道里面有像死人一样熟睡的人。

听了一会儿,我才伸手开门。出来的时候我怕有人趁机进去偷东西,就在大门的门缝里夹了张黄色的符咒,如果有人进来的话那符咒就会落下来,我就知道有人进来了。而事实上,在我的心底还是有点防鬼魅进去的意思的。我看了一下,那符咒还在门缝间,看来没有什么事。

就在我的手要碰到门的时候,门却突然开了。我一惊,忙闪到一旁,不管是谁,看到管家大半夜的在外面毕竟是不好的。门开了许久却没人出来,是风?风可没这么大的力气。是仆人?为什么不出来,难道发现我了?还是同样怕被人看到,因而看到我后躲了起来?

“你躲什么呀?”声音突然响起,吓得我打了个哆嗦。这是小姐的声音!那符咒没有用?不,符咒是有用的。但事实肯定像我想的那样,小姐其实早就回来了。三天前的那个晚上就回来了。

我狼狈地站了出来。一袭红色的旗袍在我面前晃荡,旗袍的上面是小姐过于苍白的脸。

“我死了,你为什么不去埋我?你还假惺惺地烧什么纸钱?我现在是孤魂,要那些钱也没用!我还是爱你的,只希望你能把我好好地安葬。以前的事我不怪你。”

她的话让我恍如隔世,这是真的吗?我糊涂了,但糊涂也使我勇敢,面对一个死人,我怕什么?我竟然理直气壮地告诉她:“对不起,为了我的地位我还是不去埋你的好。否则,老爷迟早会发现你是怎么死的,以他的势力,无论凶手多么狡猾也在劫难逃。可真正在劫难逃的人却是我,当凶手把一切都供出来的时候,我也难逃责备。我就是怕这个,才把你丢掉的。既然一开始就错了,就让我一直错下去吧。你已经死了,你就不能让我这个活人好好地活下去吗?”我狠毒地哀求道。

事后想起来,这真是禽兽才说的话。谁能想象,这是我这样一个高学历的人该说的话吗?但在黑色的夜幕下,人的本来面目就这么暴露了。禽兽啊!那些在白天道貌岸然的人,晚上才真正地属于他们,因为到了夜晚,在夜色的保护下,他们不必极力掩饰自己了。而白天,在光天化日里,他们还要装一装的。你说,白天的那些“正经人”就不可怕吗?我的思想处于分裂状态,无法给自己定位,我究竟是好人还是坏人?是一个可耻的人,还是一个值得可怜的人?这又引申出另一个令人手足无措的命题:人给自己的定位。我们是否真的了解自己?

小姐听了很伤心,鬼也会伤心。最能使人伤心的人就是他最爱的人,或是最信任的人。

“你学了那么多,就学了这些吗?你是一个自私的人!”小姐愤怒地咆哮着,她的脸在旗袍映衬下显得通红。她对我仅存的最后一丝希望被我无情地浇灭了。“好吧,既然你是这样的人,我也不再包庇你了,我这就去把事情的真相告诉我的父亲。”她一转身,向后院去了。门被她重重地合上,那张符咒还在门缝里。我面前的门与刚才的一模一样,难道是我刚才看花了眼,还是出现了幻觉?那更像是我内心的恶魔与良知在我眼前上演了一出批判我的好戏。

门最后是被我推开的,符咒落在了地上。一定是我太心虚而看错了。因为门就是红色的,刚才看到的一切是我的一种错觉。在英国念书的时候,研究心理学和美学的人都告诉过我,人会容易在特定的角度,在色彩相通的时候,在某种心理干扰下产生错觉。

合上门后,我并没有回屋,而是直奔后院。小姐生前的屋子就在后院里,我想看看,如果魂归故里,她的房间可能会有什么情况。我来到小姐的屋前,她的屋子是后院的正房。我借着月光往里看去,里面整齐干净,小姐走后也就是夫人常来打扫一下卫生,常常是打扫完后,坐在床上半晌半晌地发呆,也有抹泪的时候。我看不得这些,看了就心酸。这话不能跟别人说,我现在写下来都觉得惭愧。

看了好一会儿,直到我确信里面没有任何情况后,才走了出来。突然觉得自己空虚得很,站在院子里不知道要干吗,看着天空,心绪波澜起伏。

“你学了那么多,就学了这些吗?”

小姐的这句话是对我说的吗?应该是。我在想,我还学会了什么。如果学习只是一种为今后谋生的手段,那么它也说不上是崇高还是卑贱。

文化可以洗涤人的灵魂,但什么样的文化,什么程度的文化,可以真正洗涤人本身的罪恶?西方称这种罪恶为原罪。我们用逐渐发达的文明来约束自己的原罪,似乎被时间证明是有效的。但罪恶还是没有被消除。当文化达不到的黑暗区域在我们的内心无限膨胀的时候,当权力与地位,美女与金钱在面前摇晃的时候,人的邪恶又突破了文明的束缚,飞扬跋扈起来!我,就是最好的例子。

我是为了什么?说是为了地位似乎有点靠边,准确地说是为了生存。在这个混乱的年代里,我一旦失去了这份工作,就很难再找一份工作了。现在社会萧条得很,多少人死在了马路上。各个工厂、政府部门、各家大院里都在大量地裁员,又有多少人是因为真正有本事而被留下的呢?

生存?生存!呵呵。多么可笑。一个人在困难的时候,为了生存他愿意做任何的事,甘愿受苦受难。“生存”的力量是多么的强大,但为了生存,又有多少人不择手段、忘恩负义?生存是一个中性词,就看你为了它会怎么做了。而你的做法决定了你是什么样的人。

我知道我是什么样的人了。

我仰面长叹。但还没舒服地叹完气,我就控制住了自己,我怕吵醒旁院的老爷、夫人。是的,我们住的是三个相通的大院。回过神来,我才想起,是不是应该去老爷的那个院子看看?他们或许还在睡觉,也可能已经醒来了,小姐不是说要去告诉老爷真相吗?我得去看看,万一她真的去跟老爷告密了,我也好听听她说了些什么,回去后好准备应付老爷的问话。

呵,现在想来真是可笑,我在谴责自己的同时还在尽量让自己摆脱可能到来的惩罚。有些人心口不一,而我呢?连自己心里的想法都是矛盾的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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