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有。”
老板极力推荐,还让宁璇品尝后再买。宁璇尝了个,虽然没有乔南的用料足,但味道也算可以。
“给我来一份。”
“好的。”
店铺里面的墙上,挂着个液晶电视。宁璇打开钱夹,听到从前方的电视里传来熟悉的说话声。
今早的新闻还在重播,店铺老板一边看新闻,一边把寿司装到饭盒里,“蟹肉寿司好了。”
“您也习惯每天看新闻?”宁璇主动攀谈。
“喜欢,每天必看。”老板接过宁璇递来的钱,低头找零“安锦电视台的这对男女主播都很讨人喜欢,这位宁主播长的漂亮气质好,这位男主播声音好听,叫什么来着?”
“姜哲。”
“对对对,姜主播,两位主持人我们老百姓都很喜欢,每次他们有节目都不落下。”
店铺老板很健谈,宁璇把钱夹收起后,提着寿司离开。
身后电视机中传来的声音,隐约还能听到。宁璇伸手捏起个寿司塞进嘴里,仰头看着头顶的阳光,开心的弯起唇。
谁说她的工作不体面,不光彩?明明就是受人关注,令观众喜欢嘛。
包里的手机倒是很安静,从昨晚就没想过。宁璇拿出来看了看,她昨晚惹怒宁威,这会儿宁沉一定在忙着安抚家人吧。
哎。
其实她也不想这样,她并不想惹出麻烦让他来收拾残局。可是他们要让她放弃工作,那是绝对不可以的!
走着走着,来到大学校外。转眼过去三年,宁璇一次都没有回来过,她把手里的寿司迅速吃完,然后提着包走进校门。
这个时间段,南门比较松散,她可以溜进去。
踏进校门,走了不远就能看到长长的跑道。以前住校时,她也会在傍晚时分,与几个同学来这里跑步,锻炼身体。
那些女孩子们美其名曰是锻炼身体,其实来跑步就是为了旁边的篮球场。每晚这里都有一两场球赛,她们跑步是假,来看帅哥才是真。
这些女孩子里,只有宁璇完全是为跑步而来。五公里的运动量,她基本每晚都会坚持,因为宁沉也喜欢跑步,她不想每次回家同他一起跑步时,总被给他远远落在后面。
她喜欢同他并肩前行的那种感觉,不想仰望他的背影。
可惜她住校的日子,只有一年。从大二开始,宁沉就不再让她留在学校宿舍,为此她苦求好久,但都被宁沉拒绝。
后来她才知道,宁沉为什么不再让她住校?
因为有个不知道什么系的男同学,连续三天都给宁璇送早餐,后来这事竟然被宁沉给知道了。早餐宁璇一份都没看到,后来那个男同学听说也被转了校。
最令宁璇无语的是,那个男同学究竟是谁?她到今天也不知道!
所以这就是宁沉啊,从来都在她身后行动,等她意识到的时候,保证是最后一个知道真相的人,当然更多时候,她压根连真相都不知道!
“啊啊啊!23号好帅呀!”
前方的篮球场正在进行一场比拼,宁璇饶有兴味的走过去,站在球场外观看。挤在最前面的女孩子们太疯狂,她早已过了那种疯狂的年纪,而且她穿着高跟鞋,想要疯狂也疯狂不动啦。
“哇哇哇,加油!加油!”
呐喊声一阵接着一阵,这种气氛极容易感染到别人。宁璇摘下墨镜,往赛场上看了眼,应该都是大一大二的学生,那一张张脸上都透着青春洋溢。
正在场上运球的23号球员,身高差不多有185,长相清秀,用现在的话来说,那就是个小鲜肉。看着确实挺养眼,不过……
宁璇砸砸嘴,如果把小鲜肉和宁沉放在一起,那显然小鲜肉还是不占任何优势的。宁沉不但兼具小鲜肉的特质,还拥有小鲜肉无法拥有的魅力,所以他肯定完胜!
没意思。
转过身,宁璇退出球场,戴上墨镜往校门外。球场斜对的那栋楼,就是会议大厅的地方,当年有重要的演讲或者竞赛,都会在那里举行。